
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《工业其他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(试行)》(以下简称“《指南》”),本报告主体核算了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,并填写了相关数据表格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企业基本情况
公司生产过程能源消耗有电和蒸汽,无自备发电厂,全部由市政供电系统供给,不属于温室气体排放重点管控单位,未要求向有关部门报送温室气体排放情况,暂未获得温室气体排放量第三方核查声明。
二、温室气体排放情况
报告主体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779.79t-CO2。
表1 报告主体2024年温室气体排放量报告

三、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说明
1、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
企业生产过程中设备、生产线未使用的化石燃料。
2、碳酸盐使用过程CO2排放
企业工业生产过程无碳酸盐使用。
3、工业废水厌氧处理CH4排放
企业无工业废水外排。
4、企业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
企业净购入的电力由市政电力管网提供,企业未使用蒸汽。
根据财务核算数据,按《指南》计算净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二氧化碳的量为779.79t-CO2。
表4 企业净购入电力和热力CO2排放量

四、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说明
化石燃料特性参数参考《指南》中缺省值选取,部分采用检测值,再计算出CO2排放因子。以下数据请参考行业标准重新核实选取
表5 化石燃料燃烧CO2排放因子数据

表6 企业净购入电力和热力CO2排放因子数据
